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7日中午1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方晓萍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