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吉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