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经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肖显锋先生同意,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