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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与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7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4-02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2024年2月4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申请

人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闽”或“申请人”)的《告知函》,福建华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且具备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能力为由,已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材料。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福州中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后续,公司将严格督促各方持续履行其做出的承诺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王传福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对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从事对目标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LCD、FPC和摄像头业务或活动; 承诺人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期间,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目标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委托管理、代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身份)参与或间接从事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目标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将来若因开展业务、募股资金运用、收购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增资等活动对目标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保证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同业竞争:(1)通过出售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目标公司;(2)促使竞争方将其持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在不损害目标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放弃与目标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4)任何其他有效的能够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凡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目标公司当前主要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目标公司。无论是由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研究开发的、或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与目标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目标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承诺人及/或附属公司如拟出售其与目标公司当前主要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目标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诺人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时给予目标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 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人作为上2015年04月03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市公司股东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停止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市公司股东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停止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王传福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除按照重组相关协议约定的以外,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在股东大会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承诺人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以提高关联交易的决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定价公允性;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如下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1)有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等公允、合理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确定交易价格;(2)没有前述标准时,应参考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3)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收费标准。 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利益; 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不会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承诺人作为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关联方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2015年04月03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王传福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承诺人资产与目标公司资产将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承诺人不发生占用目标公司资金、资产等不规范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并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承诺人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2015年04月03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在作为合力泰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将避免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与合力泰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似且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合力泰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 如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合力泰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承诺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合力泰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合力泰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损失。2019年10月18日长期有效履行中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公司作为合力泰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继续规范管理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本公司作为合力泰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用自身对合力泰的控股关系从事有损合力泰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2018年10月1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51,000万元至-351,000万元,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如果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的2023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5)。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福州中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3. 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

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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