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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7

目 录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7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9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3]54517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股份”)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亚玛顿股份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亚玛顿股份定向增发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亚玛顿股份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二月五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号)核准,公司2021年6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62,500.00股,发行价为2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988,00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53,316.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146,684.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6月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32613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余额
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80700188000132616391,300,000.006,292,918.94
江南银行天宁支行1123300000009495164,394,000.0057,882,174.37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51683100000969133,810,000.0074,684,745.30
民生银行新北支行63294639030,690,000.006.73
工商银行经开区支行1105020229088888090267,806,000.000.00
合计988,000,000.00138,859,845.34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存款期限到期日利率
江南天宁支行112360000002366420,000,000.00二个月2023/10/231.32%或2.5%或2.6%
江南天宁支行112380000002343210,000,000.00三个月2023/11/11.32-2.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存款期限到期日利率
江南天宁支行112310000002260010,000,000.00半年2023/11/231.56-3.2%
江南天宁支行112310000002375130,000,000.00半年2024/3/11.56-3%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5258840000042130,000,000.00半年2023/11/41.9-3.1%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5290450000042810,000,000.00三个月2023/11/221.7%或2.7%或2.8%
江苏天宁支行8070018100019155430,000,000.00三个月2023/10/121.2-3.11%
江苏天宁支行8070018100019236630,000,000.00三个月2023/11/31.2-3.01%
江苏天宁支行8070018100019384910,000,000.00半年2023/11/231.2-3.01%
江苏天宁支行8070018100019547310,000,000.00三个月2023/12/201.2-2.91%
合计190,000,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9月30日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1 年 7 月起,公司及分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 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328,859,845.34元(包括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190,000,000.00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3.35%。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BIPV 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截至2023年9月30日项目尚未完成,无需比较项目实现效益情况。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提供技术保障,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升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非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附件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82,738,021.17
募集资金净额:986,146,684.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使用:44,310,514.54 2021年使用:428,936,466.20 2022年使用:124,490,792.67 2023年1-9月使用:85,000,247.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391,300,000.00391,300,000.00314,388,845.02391,300,000.00391,300,000.00314,388,845.02-76,911,154.982023.09

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00.00

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82,738,021.17
募集资金净额:986,146,684.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使用:44,310,514.54 2021年使用:428,936,466.20 2022年使用:124,490,792.67 2023年1-9月使用:85,000,247.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2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164,394,000.00164,394,000.0045,819,946.22164,394,000.00164,394,000.0045,819,946.22-118,574,053.782023.12
3BIPV 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BIPV 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133,810,000.00133,810,000.0025,465,578.13133,810,000.00133,810,000.0025,465,578.13-108,344,421.872023.12
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30,690,000.0030,690,000.0031,110,967.8030,690,000.0030,690,000.0031,110,967.80420,967.802023.12
5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79,806,000.00265,952,684.00265,952,684.00279,806,000.00265,952,684.00265,952,684.00
合计1,000,000,000.00986,146,684.00682,738,021.171,000,000,000.00986,146,684.00682,738,021.17-303,408,662.83

附件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1-9月
1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100%本项目总投资 51,334.39万元,预计投资动态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6.53 年,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21.58%。39,056,614.62122,421,295.5799,408,340.69260,886,250.88注1
2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总投资18,960.10万元,预计投资动态回收期(所得税后)为5.78 年,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26.81%。

注2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1-9月
3BIPV 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不适用本项目总投资 17,454.46万元,预计投资动态回收期(所得税后)为4.01 年,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47.96%。注2
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不适用本项目总投资7,053.14万元注2
5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无承诺效益注3
合计39,056,614.62122,421,295.5799,408,340.69260,886,250.88

注1: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2021年实现净利润39,056,614.62元,2022年实现净利润122,421,295.57元,2023年1-9月实现净利润99,408,340.69元,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260,886,250.88元,达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预期承诺。注2: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BIPV 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截至2023年9月30日项目尚未完成,无需比较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注3: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升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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