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亚玛顿: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7

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苓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盐城达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上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凤阳硅谷100%股权。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最近一年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上市公司凤阳硅谷交易金额计算依据占比
资产总额498,373.60215,375.74125,000.00215,375.7443.22%
资产净额324,990.1434,363.84125,000.00125,000.0038.46%
营业收入316,835.35167,491.78-167,491.7852.86%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林金锡、林金汉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仍为林金锡、林金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规定的重组上市。特此说明。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