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1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玛顿”、“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苓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苓达”)、盐城达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达菱”)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向上海苓达、盐城达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凤阳硅谷100%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比例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出资额 | 比例 | 出资额 | 比例 | |||
上海苓达 | 8,500.00 | 84.07% | 8,500.00 | 84.07% | - | - |
盐城达菱 | 1,610.15 | 15.93% | 93.63 | 0.93% | 1,516.52 | 15.00% |
合计 | 10,110.15 | 100.00% | 8,593.63 | 85.00% | 1,516.52 | 15.00% |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为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该等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2、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用途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1,187.95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支付现金对价 | 18,749.97 | 18,749.97 |
2 | ≤1.6mm超薄光伏玻璃建设项目 | 33,094.22 | 28,094.00 |
3 |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10,372.95 | 10,157.40 |
4 | 钙钛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474.20 | 15,070.00 |
5 | 年产60万吨光伏石英砂加工提纯建设项目 | 10,213.41 | 9,116.58 |
合计 | 91,904.75 | 81,187.95 |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小于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67,380,200 | 33.85% | 67,380,200 | 28.01% |
林金锡 | 568,500 | 0.29% | 568,500 | 0.24% |
上海苓达 | - | - | 41,051,721 | 17.06% |
盐城达菱 | - | - | 452,196 | 0.19% |
小计 | 67,948,700 | 34.14% | 109,452,617 | 45.50% |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19,531,250 | 9.81% | 19,531,250 | 8.12% |
林金坤 | 10,449,000 | 5.25% | 10,449,000 | 4.34%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101,133,550 | 50.80% | 101,133,550 | 42.04% |
合计 | 199,062,500 | 100.00% | 240,566,417 | 100.00%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林金锡、林金汉,控制比例为45.50%。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等。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交易不得实施。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列示如下:
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豁免上海苓达、盐城达菱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要约收购义务;
3、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上述各项决策
和审批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