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0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2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3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0) |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 ||
2.01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2.02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情况 | ||
2.03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2.04 |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上市地点 | √ |
锁定期 | ||
2.07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亚玛顿科技、实际控制人林金锡、林金汉所 | √ |
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 ||
2.08 | 上海苓达、盐城达菱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2.09 |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 √ |
2.10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11 | 业绩承诺概况 | √ |
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 | ||
2.12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2.13 | 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用途 | √ |
2.14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2.15 |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2.16 | 发行数量 | √ |
2.17 | 上市地点 | √ |
2.18 | 锁定期 | √ |
2.19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20 | 本次重组决议的有效期 | √ |
3.00 |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苓达、盐城达菱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防范和填 | √ |
补回报被摊薄措施事项的议案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1至议案19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第1-19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2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4年2月28日下午3: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子杰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3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项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0 | |||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 |||||
2.01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
2.02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情况 | |||||
2.03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4 |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上市地点 | √ | |||
锁定期 | |||||
2.07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亚玛顿科技、实际控制人林金锡、林金汉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2.08 | 上海苓达、盐城达菱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
2.09 |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 √ | |||
2.10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11 | 业绩承诺概况 | √ | |||
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 | |||||
2.12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2.13 | 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用途 | √ | |||
2.14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
2.15 |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
2.16 | 发行数量 | √ | |||
2.17 | 上市地点 | √ | |||
2.18 | 锁定期 | √ | |||
2.19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20 | 本次重组决议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苓达、盐城达菱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 | √ |
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15.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防范和填补回报被摊薄措施事项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上述审议事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箱 | ||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2月28日(星期五)15: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