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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7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实施进度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新股39,062,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2,000,000.00元后,金额为人民币988,00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853,316.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元。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是否变更项目投资 总额实际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截至2024年1月31日累计投入金
1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51,334.3939,130.0032,803.76
2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18,960.1016,439.408,367.21
3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17,454.462,860.842,860.84
4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20,030.208,000.001,489.55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20.162,520.162,520.16
6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7,053.143,069.003,111.10
7补充流动资金27,980.6026,595.2726,595.27
合计142,812.8996,094.5175,227.73

注1:补充流动资金中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85.33万元。

注2: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3年10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终止“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468.47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实际结转时为10,520.16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额20,030.20万元),剩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部分系理财余额所致。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注1: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将“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2月1日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 “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然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核心设备选型及采购周期等因素影响,公司在该项目推进节奏上调整为分步实施、分步投产(截至目前,已经完成2条深加工产线技改工作并顺利投产),以保障项目建设与现有生产经营有效衔接。该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因此而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鉴于以上原因,结合目前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募投项目“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计划针对项目改造过程中所需要的核心部件采取国产化的采购替代方案,从而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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