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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朋医疗: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持股5%以上的股东XX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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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4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共6位人员。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智慧董事、总经理12,971,92810.2913%
应海锋执行总经理00
李庆副总经理175,4970.1392%
缪飞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82,6350.1449%
袁栋麒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12,6350.1687%
朱红毅副总经理00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拟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40万元。

姓名职务增持金额
张智慧董事、总经理不低于200万元
应海锋执行总经理不低于100万元
李庆副总经理不低于100万元
缪飞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低于50万元
袁栋麒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不低于50万元
朱红毅副总经理不低于40万元

3、增持股份数量: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人员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六个月。

9、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本次增持人员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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