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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环境: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陈建湘先生提议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6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业务发展前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建湘先生计划于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合计增持公司的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截至本公告日陈建湘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8,000股,已达到并超过增持计划最低金额的100%,目前仍在增持计划期间内,陈建湘先生将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增持计划。陈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陈建湘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

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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