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9 月 19 日在厦门市杏前路 30 号四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陈永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2 名,监事罗文涛先生因其它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李智勇先生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厦门市帛石贸易有 限公司之增资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2-09-20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