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慧女士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4.77元/股调整为34.67元/股。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以2024年2月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34.6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万股限制性股票。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