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于 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1年7月期间回购的375万股股份在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形下均系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共有271.24万股已授予之限制性股票已作废,并有3.0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权益失效, 共计274.2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或失效。因此,公司将按根据公司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用途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数量共
274.26万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74.26万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前后具体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72.05万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均为人民币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797.79万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均为人民币元)。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072.05万股,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797.79万股,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2月修订)。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