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整租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房地产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