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股票代码:600693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90 号滨江丽景临江园 4 号楼 01
店面
通讯地址:中国福州市五四路 173 号新华福广场商业楼 B 座 11 层
股份变动性质:新增
签署日期:2012 年 9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在东百集团拥有股份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6
声 明 .............................................. 7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东百集团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90 号滨江丽景临江园 4 号楼 01 店
面
3、法定代表人:施文义
4、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圆整
5、机构代码:69193396-8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7、经营范围:对工业、房地产业、商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
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8、税务登记证号码:350100691933968
9、通讯方式:中国福州市五四路 173 号新华福广场商业楼 B 座 11 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郑淑芳
100%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董事、总经
施文义 男 中国香港 中国 无
理、法定代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看好东百集团的长期投资价值。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 2012 年 8 月 1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持有上市
公司 17,222,208 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至 2012 年 9 月 19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持续买入了上市
公司 17,186,6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1%。截止 2012 年 9 月 19 日上海
证券交易所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持有上市公司 34,408,893 股,占该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10.03%。
(二)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
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12 年 8 月 14 日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通过证券交
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累计购买东百集团 17,186,685 股股份,占东百集团总股本
的 5.01%。具体情况如下:
买入股票情况 卖出股票情况
时间
成交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股) 成交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股)
2012 年 8 月 4676899 7.79-8.14 - -
2012 年 9 月 12509786 7.60-8.34 -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
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文义
日期: 2012 年 9 月 19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 福 州 市 817 北 路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