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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4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FENG CHEN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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