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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创技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乐创技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乐创技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乐创技术于2022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7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发行股数为9,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期限结束后,公司在初始发行规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192,117股,由此公司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0,192,117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30,459,0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8,531,641.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1,927,455.87元。

截至2023年3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DAA4B0001)、(XYZH/2023CDAA4B0003)。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运动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是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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