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2 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信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大信事务所原指派连伟先生、刘娇娜女士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因大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刘娇娜女士不再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指派罗学进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为连伟、罗学进。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罗学进,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年11月入职大信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大信执业,罗学进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罗学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大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照及人员基本信息。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