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捷捷微电: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010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2月2日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5日下午14:30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000号101办公楼4楼主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钱清友

6、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钱清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3人,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包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3人,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0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其中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根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本次出售公司部分闲置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生产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出售事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出售原办公地启东市汇龙镇城北工业园兴龙路8号房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30.24%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现提请调整本次交易的方案,即:1、调整本次发行价格调整的触发条件;2、取消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的自动延期条款,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调整前调整后
1出现下列情形的,上市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1)向下调价触发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向下调整价格:A、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SZ)和证监会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指数(883136.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召开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20%;B、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召开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跌幅超过20%。 (2)向上调价触发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向上调整价格:A、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SZ)和证监会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指数(883136.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召开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盘点数涨幅超过20%;B、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召开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涨幅超过20%。出现下列情形的,上市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1)向下调价触发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向下调整价格:A、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SZ)和证监会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指数(883136.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召开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20%;B、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召开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跌幅超过20%。 (2)向上调价触发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向上调整价格:A、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SZ)和证监会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指数(883136.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召开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盘点数涨幅超过20%;B、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召开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涨幅超过20%。
2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序号

序号调整前调整后

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的自动延期条款取消,故提请对股权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事宜的授权期限作同步调整,调整后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交易方案不作其他调整。本次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交易得到合法、有效地实施,公司拟与交易对方苏通基金、南通投资、科创基金、苏通控股、峰泽一号、南通挚琦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