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1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8日,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9,166,667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价格为7.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9,533,335.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692,053.00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838,821.78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激光应用智能工厂数字化升级项目 | 莱赛激光 | 65,804,497.02 | 895,935.00 | 1.36%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莱赛激光 | 61,196,474.50 | 0.00 | 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莱赛激光 | 10,529,903.26 | 0.00 | 0.00% |
合计 | - | - | 137,530,874.78 | 895,935.00 | 0.65% |
截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50162843600006533 | 64,908,562.02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 519904054610001 | 61,196,474.50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 324006010012000623076 | 10,529,903.26 |
合计 | - | - | 136,634,939.78 |
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的结息等。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1.公司于2024 年2 月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公司于2024 年2 月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公司于2024 年2 月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组织具体实施,签署相关协议、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开立银行账户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其本金及收益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5)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