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岳良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责任与收益相匹配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监事领取津贴,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按照其职务领取对应的薪酬。
2、公司监事会主席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年度计算并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等考核发放。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