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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关于选举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5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4-014债券代码:123096 债券简称:思创转债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召集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免去朱以明先生的联席董事长职务,朱以明先生的联席董事长职位原定任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朱以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将由选举出的新任董事长朱以明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选举联席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吴琼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补选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特长,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

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补选非独立董事吴琼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吴琼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朱以明: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从事财务、企业管理等工作。1986年至2016年曾任职于电子工业部办公厅、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深圳桑达销售公司、中国电子工业深圳总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夏新股份有限公司、中电财务公司、彩虹集团;2017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0年10月至2022年8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派出企业专职董事。2022年5月23日至今,任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31日至2024年2月4日任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并于2024年2月4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朱以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琼: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1年出生,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8年4月,任职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4月至2020年9月,任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0年9月至2023年7月,任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7月至今,任温州创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苍南县霁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1月16日至今,任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于2024年2月4日起任公司联席董事长。

吴琼女士分别持有温州创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苍南县霁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5%、90%的股权,温州创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苍南县霁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74%、0.3%的股权,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3,624,2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00%。除上述情况外,吴琼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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