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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年2月26日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保障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前述登记文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6)。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6日14时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21号楼203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会议议程

(五)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本次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回购事项如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拟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回购实施期限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66.67-133.330.80-1.604,000.00-8,000.00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事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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