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心脉医疗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9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9,658,867.93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2019年7月18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3号)(以下简称“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0,748,10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9,228,682.9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400,127.70元。
2023年12月18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971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均已设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均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 | 15,128.45 | 15,128.45 |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 | 35,497.87 | 35,497.87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4,483.59 | 4,483.59 |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合计 | 65,109.91 |
2021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新投资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原项目“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035.58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9.24%)及其产生的孳息人民币619.90万元,合计人民币14,655.48万元变更后全部用于“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5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19)。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已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827.38万元(包含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747.62万元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人民币1,079.76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5日、2023年2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3-005)。
(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
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 | 190,069.58 | 139,721.11 |
外周血管介入及肿瘤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
外周血管介入及肿瘤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 | 51,604.15 | 21,201.76 |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合计 | 261,673.73 | 180,922.87 |
三、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项,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三)决议有效期
上述投资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在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公司计划共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现金管理业务相关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现金管理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项,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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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伍 韵 刘思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