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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6日起未来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2、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
张桃华董事、董事会秘书7000
汤浩财务负责人0

陈文基

陈文基副总经理0

3、本次计划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2、增持金额:本次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金额如下:

姓名职务购买金额下限 (万元)购买金额上限 (万元)
张桃华董事、董事会秘书300600
汤浩财务负责人100200
陈文基副总经理200400
核心人员150300
合计7501,500

3、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6日起未来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

6、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核心人员承诺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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