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4-014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通过了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修订,该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1、提供文件要齐备;
2、公告格式符合要求;
3、公告内容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信息披露工作在合规性方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告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
2、公告内容涉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
(六)董事会秘书应按以下要求配合信息披露监管工作:
1、及时出席北交所安排的约见;
2、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交所的要求促使公司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与北交所保持联络,在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北交所;
4、公司发生异常情况时,主动与北交所进行沟通;
5、按照北交所要求参加有关培训;
6、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北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7、促使并保障公司的投资者联系电话畅通;
8、促使并保障公司具备必须的上网设备。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并报送书面报告;
(三)认真完成有关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都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