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4-011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法成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设独立董事二名。董事长由公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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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