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4-012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勤勉尽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