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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志电器: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颂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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