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总经理辞职事项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袁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袁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袁志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袁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廖浩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聘任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廖浩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附件:
廖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3月出生。历任公司业务局副局长、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廖浩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