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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关于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实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实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项。

? 本次注销的相关情况:

已回购股份数量(股)注销股份数量(股)注销日期
182,765,92666,627,3402024年2月6日

一、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6,627,34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8日、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未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按前述用途转让的,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因此,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未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按前述用途转让的已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的数量

本次注销股份数量为66,627,340股。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称: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B883094853)。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将于2024年2月6日完成,公司后续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54,009,302股减至1,987,381,962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54,009,302100-66,627,3401,987,381,962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2,765,9268.90-66,627,340116,138,5865.84
总股本2,054,009,302100-66,627,3401,987,381,962100

四、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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