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彬先生于2024年2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9%,增持金额人民币998,750元。
?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马太余先生于2024年2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79%,增持金额人民币799,000元。
?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邬海华先生于2024年2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69%,增持金额人民币799,698元。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马太余先生和董事兼财务总监邬海华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马太余先生和董事兼财务总监邬海华先生。
(二)增持完成后,陈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87%,马太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16%,邬海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67%。
(三)本次公告披露前十二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 本次增持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而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持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增持时间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均价(元/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增持金额(元) |
陈彬 | 常务副总经理 | 2024年2月5日 | 125,000 | 7.99 | 0.0599% | 998,750 |
马太余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2024年2月5日 | 100,000 | 7.99 | 0.0479% | 799,000 |
邬海华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2024年2月5日 | 98,000 | 8.16 | 0.0469% | 799,698 |
(五)增持完成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姓名 | 职务 | 增持前 | 本次增持数量(股) | 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彬 | 常务副总经理 | 770,000 | 0.3688% | 125,000 | 895,000 | 0.4287% |
马太余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300,000 | 0.1437% | 100,000 | 400,000 | 0.1916% |
邬海华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250,000 | 0.1197% | 98,000 | 348,000 | 0.1667% |
(六)后续增持计划:本次增持的主体无后续增持计划。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马太余先生和董事兼财务总监邬海华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董事和高管增持的本公司股份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