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4-002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2月5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一号盈康一生大厦19楼董事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谭丽霞、彭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董事潘绵顺、沈旭东、独立董事杜媛、独立董事姜峰、独立董事陈晓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丽霞女士主持,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同时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十六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3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6,92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8%;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3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153,84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6%。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24年将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505.66万元。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而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其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鉴于海尔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交易对方海尔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系公司关联方,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谭丽霞、彭文、沈旭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2月23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一号盈康一生大厦19楼董事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