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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5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4-008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1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0,790,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568%,限售期为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20年9月17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8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54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人民币30.85元,并于2023年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364,621,968股变更为486,161,968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14,123,354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3.4743%;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72,038,614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76.5257%。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总股本由486,161,968股增加至489,259,54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89,259,543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67,719,543股。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为90,790,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568%,限售期为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20年9月17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2月8日(星期四)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及其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为ZAMACORPORATION LIMITED(中文名为“駿馬企業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ZAMA”)。

(二)承诺情况

ZAMA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有关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内容一致,具体如下:

1、本公司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12个月内通过增资入股的股份,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公司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3、本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4、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

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ZAMA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8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0,790,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56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駿馬企業有限公司90,790,87090,790,870注1

注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367,719,54375.16-90,790,870276,928,67356.6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364,621,96874.53-90,790,870273,831,09855.97
首发后限售股3,097,5750.633,097,5750.63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1,540,00024.8490,790,870212,330,87043.40
三、总股本489,259,543100.00489,259,543100.00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4年1月3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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