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爱珀科”)为其下属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且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江苏爱珀科下属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提供同比例的担保。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江苏爱珀科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