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辰欣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振新先生于2024年2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170,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份的0.038%。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振新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2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继续增持,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但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2月5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振新先生《关于增持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杜振新先生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主体:辰欣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振新先生
2、本次增持时间:2024年2月2日
3、本次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本次增持数量、比例:本次增持17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
5、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杜振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卢秀莲女士(以下简称“杜振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辰欣药业167,437,1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98%。其中,杜振新先生直接持有辰欣药业1,763,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通过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辰欣药业77,306,8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7%;通过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辰欣药业30,419,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2%。杜振新先生之配偶卢秀莲女士通过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15,6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通过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78,3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18,891,0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26%。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6,782,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本次增持后,杜振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辰欣药业167,607,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02%。其中,杜振新先生直接持有辰欣药业1,934,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通过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辰欣药业77,306,8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7%;通过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辰欣药业30,419,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2%。卢秀莲女士、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辰欣药业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动。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振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辰欣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振新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发展的认可
3、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等)
4、拟增持股份的种类:辰欣药业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5、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2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振新先生自有资金。
8、本次增持前,杜振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辰欣药业36.98%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相关承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振新先生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