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暨董事阮佳林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阮佳林 | 否 | 810,000 | 7.16% | 0.41% | 2021-3-2 | 2024-2-2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佳林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质押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阮佳林 | 11,317,846 | 5.69% | 0 | - | - | 0 | 0 | 8,488,384 | 75.00% |
注:1、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阮佳林先生不存在股份被质押的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未来质押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广发证券账户对账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