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及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曹秉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曹秉安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曹秉安 男,1986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硕士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职新粤(广州)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任职广州新粤沥青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6月-2024年2月任航新科技财务副总监。2024年2月起任航新科技财务总监。
曹秉安先生未持有航新科技股份;与航新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