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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3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上午10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因部分董事辞职,故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全体董事对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无异议。全体董事推举徐德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林挺宇(Lin Tingyu)先生、彭俊彪先生和余盛丽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吴思远(Wu Siyuan)、朱玺先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收到原董事长王新杰先生辞职申请:王新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王新杰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新杰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良好运作及决策顺利,经公司全体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徐德勇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辞职及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收到原财务负责人邵书利先生辞职申请:邵书利先生因职务变动,申请离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离任后,邵书利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邵书利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为保障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全体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毛一静女士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毛一静女士作为公司发起人之一,曾任公司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相关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具备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经验和能力;毛一静女士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之日止。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的选聘。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财务负责人离任及董事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财务负责人离任暨董事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鉴于王新杰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本次调整前本次调整后
主任委员成员主任委员成员
审计委员会余盛丽彭俊彪、毛一静余盛丽彭俊彪、毛一静
战略委员会王新杰陈东 林挺宇(Lin Tingyu)徐德勇陈东、 林挺宇(Lin Tingyu)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挺宇 (Lin Tingyu)彭俊彪、徐尧林挺宇 (Lin Tingyu)彭俊彪、徐尧
提名委员会彭俊彪余盛丽、毛一静彭俊彪余盛丽、毛一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王新杰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张春发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良好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思远(Wu Siyuan)先生、朱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思远(Wu Siyuan)先生、朱玺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朱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专门审议,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以2019年-2021年营业收入均值、2022年营业收入值两者孰高为基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以2022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值为基准,2023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且2023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5,000.00万元(上述“营业收入”相关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预计的具体情况,董事会预计2023年度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未能达标,当前难以实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考虑参与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征求参与员工意见后提议,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拟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关联董事毛一静女士、徐德勇先生、陈东先生和徐尧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专门审议,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议案发表了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规划,为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决议作价888.89万元向李文明先生转让所持控股孙公司深圳至元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元精密”)的全部7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至元精密的股权;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交易系至元精密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涉及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存在实施的前提条件或障碍。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5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日

附件: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简历

朱玺先生: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公司成立至今,先后担任公司生产经理、制造中心总经理等职务,在专用设备制造及相关业务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2010年1月至2016年5月曾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朱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5%。朱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任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朱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吴思远(Wu Siyuan)先生:男,1998年7月出生,加拿大国籍,西蒙菲沙大学本科毕业,新南威尔士大学硕士研究生。

截至本公告日,吴思远(Wu Siyuan)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思远(WuSiyuan)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限先生之子;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任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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