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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钠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3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悦路23号新业楼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 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选举黄志雄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选举张逸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选举张译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选举魏恒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选举蔡惠燕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0选举吴昊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0选举刘燕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0选举伍立斌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9.00选举曹晴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00选举王硕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为等额选举
11.00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1.01选举叶罗沅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肖健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陈贤凯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0至议案7.00将由公司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差额选举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人。具体安排如下:

1.如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同意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等于6人,则该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以下股份数均指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如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过半数同意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少于6人,则所有获得过半数同意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补选剩余席位的非独立董事;

3.如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过半数同意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多于6人,则按以下方式确定非独立董事当选规则:

(1)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同意股份数多少排序,从高到低逐一当选,直至当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

(2)如出现排名在后的两个或多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同意股份数完全相同,且该两个或多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超过剩余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按以下方式确定非独立董事当选规则:①将该两个或多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按获得的反对股份数量再次进行排序,获得反对股份数量较少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直至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人数达到6人;②若获得同意股份数、反对股份数完全相同时,则进一步按获得弃权股份数进行排序,获得弃权股份数较少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直至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人数达到6人;③若获得同意股份数、反对股份数、弃权股份数完全相同导致无法排序的,视作该两个或多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能当选,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补选。此等情形下,不影响排名在前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效力;

上述议案11.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议案11.00为累积投票议案,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和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恒刚、海真茹

电话号码:0757-22321218、22321217

电子邮箱:000533@shunna.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悦路23号新业楼

邮政编码:528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 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选举黄志雄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选举张逸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选举张译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选举魏恒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选举蔡惠燕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0选举吴昊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0选举刘燕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0选举伍立斌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9.00选举曹晴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00选举王硕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1.00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1.01选举叶罗沅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肖健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陈贤凯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每一项提案名称所对应的表决意见中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多选视为无效,以打“√”为准。

(1)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请选择一项在旁划“√”或填写票数);

(2)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是__/否__(请选择一项在旁划“√”或填写票数);

(3)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授权:a.投赞成票;b.投反对票;c.投弃权票(请选择一项在下方划“√”或填写票数)。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3

2.投票简称:顺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2024年2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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