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
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2月2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智新电磁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议案》,为充分体现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电磁”)的综合实力和市场价值,进一步发挥其工艺及技术优势,实现“打造世界顶尖电工钢技术创新与制造平台”战略目标,公司同意智新电磁进行股份制改造(以下简称“股改”),并将名称变更为首钢智新电磁材料(迁安)股份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智新股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智新电磁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3MA09WM6M8K
注册地址: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兆安街025号
法定代表人:谢天伟
注册资本:1,129,982.844519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冷轧电工钢板带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产品质量检验服务;建材、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66.2310% |
2 | 北京诚通工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5.2097% |
3 |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 4.9758% |
4 |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8428% |
5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2.3710% |
6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2.1765% |
7 | 特变电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9023% |
8 | 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997% |
9 | 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8357% |
10 | 嘉兴恒盛丰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061% |
11 |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 1.6221% |
12 | 青岛盛通新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9516% |
13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0.8111% |
14 |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6656% |
15 | 芜湖高域三号智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6649% |
16 | 河北天域九五电气有限公司 | 0.5709% |
17 | 北京通盈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4749% |
18 | 智芯一号(迁安)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4669% |
19 | 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3806% |
20 | 北京融鑫聚力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3806% |
21 | 东方前海博光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3806% |
22 | 新电智网(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2855% |
23 | 嘉兴恒盛九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2429% |
24 | 河北产投新材料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2379% |
25 |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0.2379% |
26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0.2379% |
27 | 迁安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2375% |
合计 | 100.0000% |
(三)历史沿革
智新电磁前身是首钢股份电工钢事业部,其完全承接了首钢股份与冷轧电工钢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是首钢股份唯一的电工钢生产基地,集电工钢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产品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第一阵营。
智新电磁主要产品为取向电工钢和无取向电工钢,包括中低牌号无取向电工钢、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高效无取向电工钢、一般取向电工钢以及高磁感取向电工钢。智新电磁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机、高端变频压缩机、超高效电机、一级能效变压器以及特高压等领域用钢的生产、销售、研发,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自主创新,智新电磁已具备了成熟的电工钢制造工艺以及广泛的客户资源。
(四)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1月30日,智新电磁资产总额为2,149,397.895433万元,负债总额为701,383.712476万元,净资产为1,448,014.182957
万元。
二、股份制改造方案
(一)股改方式
由智新电磁现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23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二)股改基准日
本次股改基准日为2023年11月30日。
(三)折股方案
智新电磁以2023年11月30日为股改审计、评估基准日,并按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截至2023年11月30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母公司账面净资产扣除现金分红及专项储备后的剩余净资产1,428,836.997245万元,按照1:0.2099610比例折合成为智新股份的股本30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129,982.84451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剩余净资产1,128,836.997245万元计入智新股份资本公积。
(四)股改完成后股权结构
本次股改完成后,各发起人持有的智新股份之股份比例与其在股改前持有的智新电磁股权比例保持不变,首钢股份仍为智新股份的控股股东。
(五)股改完成后其他事项
本次股改完成后,智新电磁现有债权债务由智新股份全部承继。
本次股改不涉及员工安置,不影响公司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聘用关系及薪酬水平。
三、股份制改造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充分体现智新电磁的综合实力和市场价值,进一步发挥其优势,
实现“打造世界顶尖电工钢技术创新与制造平台”战略目标,智新电磁拟进行股份制改造。
智新电磁本次股份制改造,有助于优化其治理结构,巩固及进一步增强智新电磁在行业中的领先优势,同时也将增强公司钢铁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有助于更好地维护首钢股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四、备查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