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上午10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1月30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涛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也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也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