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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3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国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董事会未提前3天通知全体董事,并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2月2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以16.60元/股授予预留的1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7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中,首次已授予600.00万股,本次授予预留部分130.00万股,剩余预留部分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待授予。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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