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