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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3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0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042,5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4年1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磷化工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宜化”)、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国际贸易”)及参股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提供担保412,314.38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具体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2023年担保预计额度 (万元)2024年1月提供担保金额 (万元)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进展情况
公司磷化工公司100%>70%360,000.00360,000.00
青海宜化100%≤70%30,000.0015,000.00
宜化国际贸易100%≤70%20,000.0020,000.00
新疆宜化35.597%>70%302,900.0017,314.38新疆宜化股东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由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达到或超过25%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新疆宜化另一股东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39.403%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合计712,900.00412,314.38

二、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不超过360,000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二)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不超过15,000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4. 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4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2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公司与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履约担保合同

甲方: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保障甲方在一定期限内与乙方

发生的多笔业务所形成的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因与乙方业务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20,000万元。

3. 保证期间:乙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4. 保证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甲方因与乙方之间的所有经济业务及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

(四)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 保证方式:公司按35.597%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295.7308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五)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0,679.10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

担保权利而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六)公司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债权人: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 保证方式:公司按35.597%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5,339.55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三、董事会意见

新疆宜化股东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后续融资及信用评级,需控制对外担保额度,不再为新疆宜化本次融资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为支持新疆宜化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达到或超过25%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新疆宜化另一股东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39.403%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上述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被担保方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48,057.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51,99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27%;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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