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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发环境”)于2024年02月0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03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二、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03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三、会议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02月0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于2024年02月0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2月0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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