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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山:《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对照表(2024年2月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3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4年2月)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是相应决策权限内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权总经理决策。总经理决策事项采取总经理办公会方式。党委会前置研究是公司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是相应决策权限内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权总经理决策。总经理决策事项采取总经理办公会方式。党委会前置研究是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本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投资管理职责,就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相关边界条件、经济评价指标、投资风险和合法合规性等提出意见,规划发展部、财务资产部(计划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项目发起部门负责向公司决策机构提交并汇报分管项目审核意见,负责政府核准(审批)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文件的拟定和上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第十一条 公司本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投资管理职责,就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相关边界条件、经济评价指标、投资风险和合法合规性等提出意见,规划发展部、财务资产部(计划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科技信息部等项目发起部门负责向公司决策机构提交并汇报分管项目审核意见,负责政府核准(审批)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文件的拟定和上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第十一条 (一)规划发展部是公司投资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制订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投资项目收益率决策标准;负责组织编制发展规划、投资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负责新(改、扩)建电力和配套热力(含热/冷网)、新建热力项目、能源领域新业态(含综合能源、新型储能、氢能、充电基础设施、虚拟电厂等,下同),以及其他能源项目(含天然气、第十一条 (一)规划发展部是公司投资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制订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投资项目收益率决策标准;负责组织编制发展规划、基建投资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负责新(改、扩)建电力和配套热力(含热/冷网)、新建热力项目、能源领域新业态(含综合能源、新型储能、氢能、充电基础设施、虚拟电厂等,下同),以及其他能源项目(含天然气、
LNG、核能、地热能、海洋能、增量配电网等,下同)前期立项、投资决策、后评价等归口管理。负责提出投资项目战略符合性、规划选址、建设方案等的评审意见。LNG、核能、地热能、海洋能、增量配电网等,下同)前期立项、投资决策、后评价等归口管理。负责提出投资项目战略符合性、规划选址、建设方案等的评审意见。
第十一条 (三)生产技术部是电力和配套热力(含热/冷网)、能源领域新业态、其他能源项目(含存量供热项目改、扩建,以及直属单位楼宇、空调、安保、监控系统等改造)的技改投资、科研投入、数字化项目等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规划,负责提出技改项目、科技创新、数字化规划等相关业务投资计划建议;负责技改、科技创新、数字化规划等相关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进度、质量、造价等归口管理。负责提出火电项目燃料供应条件的评审意见。第十一条(三)生产技术部是电力和配套热力(含热/冷网)、能源领域新业态、其他能源项目(含存量供热项目改、扩建,以及直属单位楼宇、空调、安保、监控系统等改造)的技改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技改投资计划建议;负责相关技改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进度、质量、造价等归口管理。负责提出火电项目燃料供应条件的评审意见。
第十一条 增加(六)科技信息部职能,序号依次更新。第十一条(六)科技信息部是科研投入、数字化项目、科工产业新(改、扩)建项目以及相关项目技改等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科技创新、科工产业和数字化规划,提出相关业务投资计划建议;负责相关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进度、质量、造价等归口管理。
第十一条(七)证券法务部是全面风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对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支持,包括参与投资项目法律风险审查,提出法律风险控制建议等,指导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第十一条(八)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是全面风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对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支持,包括参与投资项目法律风险审查,提出法律风险控制建议等,指导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 规划发展部负责公司本部小型基建项目前期立项、投资决策的归口管理;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本部小型基建项目实施的归口管理;规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业务部门按照项目产业属性,负责各单位小型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第十二条 规划发展部负责公司本部小型基建项目前期立项、投资决策的归口管理;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本部小型基建项目实施的归口管理;相关业务部门按照项目产业属性,负责各单位小型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负责投资项目遴选、项目可行性研究、专题报告编制、落实项目相关边界条件,负责项目审批所需支持性文件办理、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按照项目投资决策条件进行初级决策并上报项目投资决策申请报告,对项目边界条件和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十四条 各单位负责投资项目遴选、项目可行性研究、专题报告编制、项目审批所需支持性文件办理等前期工作,负责落实项目相关边界条件,按照项目投资决策条件进行决策并上报项目投资决策申请报告,对项目边界条件和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项目投资决策实行逐级决策管理。各单位负责的投资项目在完成本级决策后,向公司报送项目决策申请报告及相关前期支持性文件,投资决策会议纪要随同项目决策申请报告一并上报。第十六条 项目投资决策实行逐级决策管理。各单位负责的投资项目在完成本级决策后,上报项目决策申请报告及相关前期支持性文件,投资决策会议纪要随同项目决策申请报告一并上报。
第十八条 投资项目前期立项决策应该明确投资决策前的前期费总额。经各单位遴选后,初步判断具备优质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由各单位完成本级决策后,报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提请董事会决策。 技改、科研、数字化等投资项目,履行年度投资计划决策程序后视同完成前期立项。 非规划发展部归口管理项目的前期立项批复意见,应同时抄送规划发展部。第十八条 投资项目前期立项决策应该明确项目前期费总额。前期立项决策由各单位完成本级决策后,根据项目前期费总额分别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 (一)前期费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二)前期费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由公司董事会决策; (三)前期费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由公司股东大会决策。 (净资产为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低于、超过均不包含本数。下同)。 (四)技改、科研、数字化等投资项目,履行年度投资计划决策程序后视同完成前期立项。
第二十三条 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完成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市场、主要决策边界条件及配套工程条件基本落实,原则上在取得核准(备案)后开展投资决策工作;对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可在项目核准或审批前开展投资决策。股权类投资项目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并购项目需完成尽职调查),落实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合法合规性等条件后,开展投资决策工作。项目责任单位委托具有审查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技经评审(含风险评估)工作,评审意见作为项目投资决策参考依据。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外投资项目在完成本级投资决策后,将会议纪要、法律审查意见书(如有)以及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投资项目责任承诺书(包括项目总投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主要边界条件客观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等)等作为附件,和项目投资决策申请报告一并上报公司本部。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研究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 (一)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二)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由公司董事会决策; (三)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由公司股东大会决策。 (四)技改、科研、数字化、小型基建等项目,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研究后,按有关规定分别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收益率决策标准,见附件2。第二十四条 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完成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市场、主要决策边界条件及配套工程条件基本落实,原则上在取得核准(备案)后开展投资决策工作;对于国家发改委、能
源局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可在项目核准或审批前开展投资决策。股权类投资项目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并购项目需完成尽职调查),落实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合法合规性等条件后,开展投资决策工作。项目责任单位委托具有审查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技经评审(含风险评估)工作,评审意见作为项目投资决策参考依据。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在完成本级决策后,将会议纪要、法律审查意见书(如有)以及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投资项目责任承诺书(包括项目总投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主要边界条件客观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等)等作为附件,和项目投资决策申请报告一并上报公司本部。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研究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 (一)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不含本数),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决策;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含本数),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本数)的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股东大会决策。(净资产为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技改、科研、数字化、小型基建等项目,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研究后,按有关规定分别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非规划发展部归口管理项目的投资决策批复文件应同时抄送规划发展部。投资项目经公司投资决策通过后批复各单位。第二十五条 投资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收益率决策标准(见附件2)。对于战略性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度降低收益率标准,但不低于国资委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的投资收益要求。
第二十七条 投资项目落实建设条件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实施。第二十七条 投资项目通过投资决策后,可开展项目实施阶段的招标采购工作。
对于新(改、扩)建风光电项目、重大或战略性投资项目,根据发展需要,在完成前期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后,经公司项目实施归口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后可开展主设备和施工预招标,投资决策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二十八条 投资项目通过投资决策后,开展项目实施阶段的招标采购工作。第二十八条 投资项目落实建设条件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条 项目实施中因设计变更、合同变更等造成的投资调整,公司复核项目投资收益率符合标准后,按照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对应的决策权责范围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第三十条 项目实施中因设计变更、合同变更等造成的投资调整,公司复核项目投资收益率符合标准后,按照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对应的决策权责范围重新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第三十四条 后评价工作应做到全覆盖,规划发展部负责归口管理,由本部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相应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各单位配合实施。第三十四条 后评价工作应做到全覆盖,由公司本部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相应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各单位配合实施。对重大投资项目和上年度出现重大问题、存在重大风险的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专项报告并向公司专门反馈评价情况。
第三十九条 公司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下一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提出投资计划建议。公司规划发展部统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履行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批。第三十九条 公司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下一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提出投资计划建议,履行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批。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章程》生效后施行。2021年12月28日印发的《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沈金能源规制〔2021〕246号)同时废止。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章程》生效后施行。2023年11月15日批准的《投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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