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于2024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顺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截至2024年3月7日。鉴于前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完成,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自原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