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85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8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2,398,08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1%。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8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4,796,16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1%。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价格、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1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39,792,264股的比例为0.12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49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71,585.00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1日